贯彻大学章程推进学校管理法治化——访江西师范大学副校长张艳国

    

贯彻大学章程 推进依法治校

法治江西网:大学章程是依法治校的基石,江西师范大学如何以制定实施《章程》为抓手,夯实依法治校的基石?

张艳国:经核准后的《江西师范大学章程》科学界定了高校、政府和社会三者关系,厘清了大学内部治理结构,建立形成了一个以章程为核心的科学完备的学校内部制度体系,有效发挥章程在依法治校中的重大作用。

学校以《章程》发布为契机,牢固树立依法办学治校的意识,切实提高学校自主管理、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,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,有效增强学校发展动能。《章程》颁布实施后,“尊重章程、照章办事、依章管理”成为全校师生的共同观念和行为准则。

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基建维修、大宗采购、招生考试、财务管理、经济来往、资产经营等存在法律风险点的地方对相关制度体系进行了梳理修改,确保权力在法律、制度和程序的轨道上运行,防止权力任性。专门成立法律顾问室,制定《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》,聘任2名校内外法律专家担任学校法律顾问,规定重要的合作办学、经济合同、资产经营、基建项目等事项,全部经过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,由此防范各类法律风险。

章程进一步规范了大学定位和办学方针,保证了办学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。作为全省基础教育的基地和教师教育的摇篮,江西师范大学坚持依法治校,立德树人,建设全省师德师风高地、精神文化高地和高校综合改革高地,结合学校文化传承和大学精神,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。

强化信息公开 创新特色管理

法治江西网:江西师范大学以强化信息公开为推手,推动依法治校的实现,那么在信息公开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?

张艳国:学校在重大决策、重大改革事项、群众诉求意见、重大政策修订调整、群众纠纷处理、民生福祉等方面信息公开,真正做到章程里规定的学校领导体制,即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,做到党委领导、校长负责、教授治学、民主管理,加强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,坚持依法治校。

学校努力形成信息公开的整体合力,构建党务、校务和信息公开“一盘棋”格局。大力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形式,制订《江西师范大学服务信息指南》,实现服务信息“精细化”管理;坚持“每周校领导接待日”制度,校领导现场答疑解惑;各单位公开办事流程和各类收费项目,实行招生就业“一条龙”服务,实现信息“互动式”公开。着力丰富信息公开的网络载体,建立信息公开网站、教务在线系统,开发移动OA系统(APP),建立微信、微博公共平台,实现各类信息“移动式”公开。总之,学校做到使教职工和学生充分了解信息、占有信息和享有信息。

推动校园安全立法 助力法治江西建设

法治江西网:结合依法治校实际,江西师范大学如何主动对接法治社会建设?

张艳国:学校以推动校园安全立法为突破口,结合依法治校实际,主动对接法治社会建设。校长梅国平作为全国人大代表,对校园安全问题及相关立法状况长期关注并重点调研,在全国两会期间通过大会发言、提交建议等多种形式推动制定国家《学校安全法》。《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》颁布后,学校积极开展各种宣传贯彻活动,效果明显。

学校还充分发挥法学学科和人才优势,通过法律研讨、学术交流、法治宣传、人才互挂等多种方式参与法治江西建设。依托“社会发展与治理”、“中国社会转型研究”两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,建立形成由政府、高校、社会组织三方联动的协作平台,围绕法治江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建言献策,提供智库服务。

(记者:罗娜,来源:法治江西网,时间:201662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