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召开《江西师范大学章程》发布会

 

 

     11月5日,学校在白鹿会馆二楼报告厅召开《江西师范大学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章程”)发布会,正式对外公布学校《章程》(全文附后)。校党委书记田延光,校长梅国平,党委副书记聂剑,副校长姚弋霞、项国雄,纪委书记贾俊芳,总会计师童颖华,校长助理丁晖等在家校领导出席发布会,各院级党委(党总支)书记,各学院院长,党群各部门、各处(室、部、馆)和各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。

    梅国平在讲话中指出了《章程》对办学治校的重要意义,从《章程》明确表达了学校的核心使命即人才培养、明确规定了学校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主体地位、明确确立了学校的内部治理体系等方面对学校《章程》进行了解读,从加强学习宣传、健全配套制度、抓好具体落实、加强执行监督等四个方面对《章程》实施提出了要求,强调要以《章程》正式发布为契机,牢固树立依法办学治校的意识,切实提高学校自主管理、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,充分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,有效增强学校的发展动能,将学校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、全国一流的高水平师范大学。

    聂剑在主持发布会时,从成立组织机构、积极吸收经验、广泛征求意见、学习宣传贯穿于拟制全过程等方面对学校《章程》编制情况做了简要说明,并表示学校将以《章程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,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,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健全内部管理体制,依法治校、科学发展,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大学。

    《章程》经学校教代会讨论修改、校长办公会审议、党委会审定,并经江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2次会议评议,报省人民政府同意,于2014年12月31日正式核准、生效。核准后的《章程》包括总则、权利与义务、学生、教职工、职能与理念、组织机构、财务与资产、学校与社会、文化与标识附则等10章,共计66条,全文9627字。(文/王斌 图/黄志刚)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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